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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质监科函[2010]130号文件《关于规范国家质检中心筹建与能力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国家质检中心获批筹建后,各筹建单位应就筹建和能力建设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并自获得批准筹建之日起2个月内填妥《国家质检中心筹建任务书》、《国家质检中心筹建与能力建设技术论证申请表》、《国家质检中心仪器设备检验能力及其配置技术论证一览表》报省局。模具国检中心在2014年11月19日获批之前就开始了对设备和能力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为更好的迎接省局领导和专家的技术论证,中心提前在内部进行了一次初步论证。
2014年12月29日至31日,东莞质检中心技术管理部与模具国检中心筹建组成员召开了一次能力建设和设备配置的论证会,会议由中心分管领导姚志慧副主任主持。为期三天的会议,分别对精密测量、化学分析和金属材料三大领域的标准覆盖和设备配置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论证。三位负责人分别讲述了各自负责方向的设备论证和能力论证的进展情况,提出了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同时解答了相关论证质询。
通过本次论证,设备论证和能力论证的三位负责人明确了如何完善论证材料,并计划于2015年1月内向省质监局申请论证。